车辆处置公示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03-05浏览次数:224

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2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7号)、《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苏办发〔201855号)、《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更新事项的通知》(苏财资〔2020110号)、《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用车管理办法》(苏财资〔20235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拟处置车辆情况公示如下:

车牌号:苏F00383;帕萨特牌SVW7183LJI;发动机号:320923;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Svd49f472267676;登记证书号码:320005695176;资产卡片编号:00079893;车辆账面原值247,335.93元,净值0元。

车牌号:苏F55057;海格牌KLQ6115HTAE40;发动机号:L64SBF0031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KLA1H1GXFB683176;登记证书号码:320021674341;资产卡片编号:00269306;车辆账面原值531,600.00元,净值0元。

车牌号:苏FD8309;金龙牌XMQ6129HYD3C;发动机号:1612L139963;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A6A1KAL2DB400146;登记证书号码:320019374200;资产卡片编号:00199689;车辆账面原值582,894.47元,净值0元。

学校委托南通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拟处置车辆进行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公司按照评估程序,遵循评估原则,采用科学恰当的评估方法,经过资料验证、现场查勘等,鉴定评估结果:车辆已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建议报废处置。

如对处置事项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或纪委监察专员办联系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55003041

纪委监察专员办联系电话:85012062

公示时间:35日至37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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