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825

各相关单位:

根据10月25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学校10月27日召开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将加强我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化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立即展开实验室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排查要覆盖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训基地、科研场所、危化品仓库。要覆盖危化品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的全流程,绝不放过一个场所、绝不放过一个环节,实行严格的闭环管理。要通过一次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确保隐患全部见底、措施全部到底、整改全面彻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立即停止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二、切实强化危化品的全周期管理。要强化危化品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的管理,建立健全危化品全周期的管理体系。比如对于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化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获得公安机关审批后统一采购;危化品存放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视频监控、技术防范要符合规范,并严格控制危化品的数量;危化品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并详细记录,台账要清晰规范。学校依托南通大学试剂采购平台、实验室智能安全管理平台全面梳理了全校各级各类危化品,要充分利用这些信息化的手段加强管理,实现危化品登记、核查、整治全流程网上流转,确保实时透明。

三、大力加强安全知识培训。目前,部分二级单位尚未完全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准入机制、定期安全培训机制,导致实验室风险无法有效评估,部分师生安全意识淡薄、实验人员违规操作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各单位应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系统宣传、普及与危化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师生特别是新入学学生、新入职教师的安全意识。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操作规范等相关的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人,不得进入实验室。对使用频率高、涉及危险性大的实验室,要提高相关培训要求、加强教育的频次。

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单位对本部门的实验室安全负有主体责任,学院的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岗、压实到人,融入学院日常教学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和环节中。建立健全院系、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三级联动的安全责任体系。

学校近期将再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对不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隐患整改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