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危险化学源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64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源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危险化学源事故的发生,学校开展危险化学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各二级单位,凡是涉及购买、使用、储存、报废危化品、气钢瓶等危险源,在全生命周期内,应由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带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1),对本单位所有涉及危化品的实验室、暂存库等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检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仓库、暂存库、科研、教学实验室。

二、工作要求

1.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省厅专家组检查工作反馈,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2.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过程的规范性,固体、液体、气体化学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应急预案机制建设情况等。

3.辨识、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源潜在风险,杜绝危险化学源安全隐患,完善《危险化学品风险登记表》(附件2),如实上报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责任到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台账》(附件3),填报《南通大学气钢瓶统计表》(附件4),明确隐患整改的负责人和整改完成时间。无法现场完成整改的,采取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和巡查。对于存在隐患且无法提供有效整改方案的场所,停止相关作业。

三、时间节点

1.自查阶段:4月23日-4月30日,开展自查。

2.上报阶段:5月10日17:30前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危险化学品风险登记表》、《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台账》、《南通大学气钢瓶统计表》纸质(需盖章)报送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sysgl@ntu.edu.cn,联系人:李冰,电话:85012136。

3.抽查阶段:5月下旬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本次综合治理的结果进行抽检,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依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doc

附件2:危险化学品风险登记表.xlsx

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台账.doc

附件4:南通大学气钢瓶统计表.xls

附件5: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版).doc

附件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doc


南通大学实验安全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