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8-12-28浏览次数:663

各学院(系、室、所、中心):

元旦、寒假将至,为安全度过假期,认真吸取实验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实验环境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在本学期放假前,请各学院(系、室、所、中心)认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假日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气切断,检查监控及报警设施工作是否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特种设备和射线装置等管理措施和责任,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按要求分类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

  三、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一切人员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不相关的事情。

  四、开展危险性实验(包括但不限于含能材料、射线装置、特种设备的实验),其实验方案须经指导教师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且必须有实验指导教师在场,确保实验安全;禁止无人值守情况下开展实验,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个体防护。

  五、在假期开展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的实验室,应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人,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六、假期做好实验室巡查工作,正常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发生突发事件应采取科学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并同时保护现场,根据事件大小,逐级上报,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次生伤害。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