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教学实验室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6-01-15浏览次数:157

 

各学院(系、中心):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以实验教学改革为先导,在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实验设备和人才优势的前提下,整合实验室资源配置、加强资源共享,不断优化实验室建设布局,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搭建优质平台。
二、具体要求
各学院(系、中心)领导要重视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制定 “十三五” 规划工作的重要性。
1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学院(系)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编制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并将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纳入学院整体“十三五”建设规划。
2 、规划的制定应有层次,对不同的实验室建设目标应有不同的要求,结合学科、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省级、国家级申报与建设同步进行。
3 、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实验室环境和条件的建设。
4 、规划要重点考虑资源共享,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
三、主要内容
1 、“十二五”期间 实验中心(室) 建设情况
2 、“十三五”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3 、“十三五”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
4 、资金来源和建设经费预算(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中央与地方共建等专项经费资助,拓宽办学经费渠道的设想等)
5 、预期效益分析
6 、保障措施
7 、“十三五”期间分年度建设计划
四、完成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系、中心)于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南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十三五”规划》(格式见附件),并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陈美玲、李冰 电话:85012136  邮箱:sysgl@nt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 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