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及下学期开学实验教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相关学院(系、中心)根据教务处下达的“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抓紧落实所属实验中心下学期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场地,并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南通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的填写。
课程所在学院(系、中心)需到其他学院(系、中心)进行实验教学的,由课程所在学院(系、中心)与实验承担学院(系、中心)联系落实实验场所,填写《南通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
请各相关学院(系、中心)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将填写完成的《南通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上传至实验中心网站实验教学安排表栏内,以便教学督导部门根据安排表的内容对实验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2 .需要到异校区进行实验教学的,请实验承担学院(系、中心)将班级、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于下学期开学前填写《南通大学学生实验用车安排表》(电子档),发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邮箱:sysgl@ntu.edu.cn,并请拨打85012136与实验室管理科电话确认,以便及时安排实验用车。所有用车申请须提前三天电话通知,以免延误安排。
3 .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室做好防火、防水和防盗等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放射性物质、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放假期间暂不使用的材料及试剂等要归类存放;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假期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因教学和科研需要,假期需使用的实验室,安排专人值班和管理,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实验室开放期间的安全运行。
注:相关表格请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相关下载”区下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 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