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室、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保障我校教学科研的正常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17〕17号)(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17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我校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我校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含教学科研共享的教学实验室,具体到每一个功能实验室)、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依托我校建设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科研实验室)。
检查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学院(系、室、所)(以下简称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认识,统一部署,加强协调,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2.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力量以各功能室为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逐项对本单位各级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健全台帐,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填写《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科研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4.自查时间及报送材料: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提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每个功能室填一份,附件2)、《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以单位汇总填报,附件3)、“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及专/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发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附件4)、“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名单”(附件5)。纸质版经学院盖章、领导签字后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主校区7-402),电子版发送至sysgl@ntu.edu.cn邮箱。联系人:陈美玲、李冰,联系电话:85012136。学校将于10月中旬到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自查表(2017简化版).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技与产业处
保卫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