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学校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负责受理、审批招标采购立项申请,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确认其采购方式并组织实施。

3、参与校内采购项目前期论证,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按规定公告评审结果,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学校采购计划编制,负责学校采购招投标相关信息的统计编报。

5、负责经济合同审核管理,保管和使用“南通大学经济合同专用章”,做好合同归档工作。

6、负责组织招标采购项目验收、账务处理、投标材料归档工作。

7、负责组织建设和动态管理“招标采购供应商库”和“评标专家库”。

8、负责受理质疑,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投诉或举报。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