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土地、房产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房地产对外出租、出借的保值增值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授权审批权限,办理学校房地产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和报备手续。

3、负责学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房地产实施动态管理。

4、负责全校房产、地产的产权管理,做好学校各类地产、房产的登记、指界、测绘,申领相关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5、负责做好全校房产、地产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数据资料。

6、负责做好教职工购房补贴和煤气补贴的审核、报批、发放及优惠购房的出售,教职工住房情况证明等房改工作。

7、负责青年教职工集体宿舍和过渡住房的安排,做好集体宿舍、过渡房租金核定及收缴工作。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及大型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办理房屋固定资产移交及资产登记入账手续;协助财务处做好房产、地产建账、调整及清查工作,确保房地产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9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房产、地产的规划制订及计划安排,协助用房调配领导小组做好办公、教学、科研、生活等用房的分配与调整工作。

10、参与学校教职工公积金和租金补贴的核定、调整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