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的通知》(苏办厅字〔2024〕23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的通知》《苏教密函〔2024〕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制订了《南通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各项工作,形成了资产底数、问题资产、盘活利用“三张清单”。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南通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三张清单”》和《南通大学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三张清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
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纪委监察处、国资处联系。
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国有资产管理处电话:0513-55003041
附件:1.《南通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三张清单”》
2.《南通大学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三张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