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学校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通知》(苏财资〔2024〕213号)、《南通大学房屋土地管理办法》(通大国资〔2024〕15号)及《南通大学经营性用房(地)管理办法(修订)》(通大国资〔2024〕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将校外空置81套公有住房及儒学楼(详见附件清单)进行对外出租。本次出租项目经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拟提交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招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2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85012134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
85012217后勤保障部经营服务中心
南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