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资〔2025〕160号)和《南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通大国资〔2024〕1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处置资产数量1541台件,原值6428707.03元,净值94500.89元,在省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中盘亏且已按照规定进行赔偿的授权固定资产,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监察处、国资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0日
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国有资产管理处电话:0513-8501236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