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处置公示(202502)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南通大学房屋土地管理办法》(通大国〔2024〕15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处置房产5处,建筑面积31503.2平方米,账面原值:16835382.35元,已通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监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日。
联系电话:
85012062(监察处)、85012134(国资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