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南通大学部分经营用房(地)拟出租公示(一)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南通大学房屋土地管理办法》(通大国资〔2024〕15号)及《南通大学经营性用房(地)管理办法(修订)》(通大国资〔2024〕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南通大学部分经营用房(地)经学校经营用房招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出租清单见附件),同意对外出租。本次出租项目经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拟提交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招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85012134 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
85012217 后勤保障部经营服务中心
南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