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四人获2021-2022年度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08-31浏览次数:628

近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省各高校在实验室管理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校教职工沈小燕获评“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娄阳获评“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吴甲获评“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张会获评“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此项表彰活动由省教育厅指导,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组织专家评审。活动共表彰先进集体30个、“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50名、“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50名、“自制仪器与虚拟仿真项目先进个人”36名、“大型仪器共享先进个人”35名。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