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我校召开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会议。校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姜佩剑出席会议并讲话。
姜佩剑指出,今年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和提高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绩效。今年是省教育厅首次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完整,操作性强,评价结果能真实反映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各责任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要认真对待、落实,并就做好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是实现以绩效理念引领国有资产管理目标,树立“像管理货币一样管理资产”理念的具体落实,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物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吃透精神,准确理解。各责任单位务必认真学习,透彻理解文件精神,挖掘一级、二级评价指标、评分细则等内容的实质、内涵,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三是压实责任,做实做细。评价指标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责任单位自我评价填报要规范,内容细节不遗漏,支撑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并责任到人。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葛志明主持会议,传达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朱一新从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及评分细则等方面对《2021年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涉及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
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服务地方工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发展规划处、社会资源处、基建处、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王东 摄/吴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