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6月15日《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教产专〔2021〕4 号)(附件1)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 号)(附件2),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1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共有228 家企业支持项目13111项。各企业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
二、申报安排
各学院根据产学合作需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组织学院师生登录“平台”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的管理。
三、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请各学院以本次申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产业全方位合作,认真做好申报的动员组织,积极争取引入企业的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努力为师生拓展工程实践能力提升与创新创业能力发展平台。
联系人:张会、潘虹,联系电话:85012072,电子邮箱:sjjxk@ntu.edu.cn。
附件: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
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