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内容,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南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盘点工作。为确保本次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查目标
(一)摸清学校校园文化艺术品家底。对全校的校园文化艺术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实物核查。通过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文化艺术品现状,为加强学校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加强校园文化品管理。根据文化艺术品不同呈现形式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加以保管传承,充分发挥其文化育人功能,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二、清查基准日
以2020年12月31日为本次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的基准日
三、 清查内容
学校范围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用于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等用途的实物,涵盖各种纪念活动中自制的实物、国内外著名人物、专家、校友和重要团体捐赠的文物和有重要价值的艺术品及其他实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碑刻、字画、陶器、瓷器、雕塑、工艺美术品、典籍、出版物、手稿和其他文献资料等重要实物和艺术品。
(二)有重要价值的动物、植物、矿物标本和各类生物、人体、天体模型;能反映办学历史的、有代表性的教学科研器材、文具、教具用品;有历史传承价值的设备、家具等。
(三)其他具有传承价值的文化艺术品。
四、日程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1月-12月)
国有资产管理处编制并发布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方案,启动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2021年1-3月)
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自查盘点校园文化艺术品。
(三)结果报送(2021年3月15日前)
各单位将《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登记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档至sbglk@ntu.edu.cn。联系人:王东、朱蓉,联系电话:85012279、85012137。
(四)核查汇总(2021年3月-4月)
国有资产管理处核查汇总各单位的文化艺术品清查结果,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鉴别保存价值,分门别类登记入库或实行台账登记,符合入账条件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予以入账。
五、清查要求
校园文化艺术品体现了学校深厚的文化积淀,是学校资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工作也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落实具体责任人,认真开展清查登记,对私藏不报、敷衍了事的单位,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附件: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