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917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加强高等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启动2020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20年度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运行实际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组织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期间学校安全督查员将随机到各单位进行抽查,教育部专家组将在学校自查基础上,进行现场抽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是否执行合规管理,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安排自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学院自查应在1024日之前完成并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上报自查情况,学校将根据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对未能有效执行管制类试剂“五双”管理的课题组(个人)暂停相关实验室使用权限及试剂采购权限,对监管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提请学校启动问责程序。

各学院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各级各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建立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三、联系方式

1.自查情况电子档发至sysgl@ntu.edu.cn邮箱;纸质材料盖章后送至啬园校区综合楼213。

2.联系人:李冰、娄阳,联系电话:85012136。

 

附件:1.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模版

2.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封面模板

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20201020

附件1: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模版.doc

附件2: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封面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