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校固定资产年终清查盘点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8-11-15浏览次数:693

各学院(系、室、所、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好新政府会计制度与资产管理的新要求,经研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对照南通大学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全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核实财产、查清家底,做到账、物相符,确保“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我校资产信息与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一致。

2.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规范高效的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数据统计一律以“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4.此次盘查的基准日为20181231日。

二、任务分解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此次清查盘点工作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资产的使用部门具体实施。

1.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全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及家具等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组织工作,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负责自行清查盘点。

2.图书馆负责全校图书资料、电子文献等资产的清查盘点。

3.档案馆负责全校归档文物及陈列品(含受赠品)的清查盘点。

4.财务处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价值管理,具体负责组织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实物账与价值账核对,确保学校国有资产账账相符。

三、日程安排

1.自查盘点(201811月至201812月)

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实物与资产明细账上信息进行清查核对,做到逐一清点,逐一核实;各部门学院根据盘点结果填报《固定资产盘点汇总表》(附件1)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附件2),各归口部门就存在的问题、管理意见和建议等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检查评估核实(20193月底前)

根据各单位自查盘点上报结果,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此次国有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检查核实。

3.各单位资产清查盘点报表、报告等纸质材料及电子档于2019110前上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朱蓉 85012137、电子邮箱:sbglk@ntu.edu.cn

附件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汇总表(样本).xls

附件2: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样本).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