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登记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8-04-13浏览次数:724


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南通大学走过了百年历程,形成了大量优秀的校园文化艺术品,这些文化艺术品体现了学校深厚的文化积淀,也是学校资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须加强管理和维护。经研究,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登记范围: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碑刻、字画、陶器、瓷器、雕塑、工艺美术品、典籍、出版物、手稿和其他文献资料等重要实物和艺术品。

2、有重要价值的动物、植物、矿物标本和各类生物、人体、天体模型;能反映办学历史的、有代表性的教学科研器材、文具、教具用品;有历史传承价值的设备、家具等。

3、国内外著名人物、专家、校友和重要团体捐赠的文物和有重要价值的艺术品及其他实物;各种纪念活动中制作、获赠的各类艺术品和标志性建筑等。

4、其他具有传承价值的文化艺术品。

二、清查登记要求

1、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登记工作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具体责任人,认真开展清查登记,对私藏不报、敷衍了事的单位学校将追究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主动提供文化艺术品征集线索的学校视情况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请各单位于2018520日前将《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登记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主校区7号楼40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sbglk@ntu.edu.cn

3、学校根据各单位清查登记情况,组织有关专家鉴别保存价值,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根据文化艺术品不同呈现形式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和保护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其文化育人功能。

4、未尽事宜及线索提供联系电话:85012137,联系人:王东、吴甲。

附件:校园文化艺术品清查登记表.xls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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