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末及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7-12-27浏览次数:1020

各学院(系、室、所、中心):

元旦、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实验环境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17>5)等相关要求,在本学期放假前,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责任感。认清安全教学和科研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重大事故经验和教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安全责任制,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内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场所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重点区域、涉及水电油气的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员汇总检查整改情况后,通过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填报备案。

三、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普及安全知识,引导师生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

四、加强实验室值班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放假期间暂时不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等要归类规范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假期要有专人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因教学和科研需要,假期需使用的实验室,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实验室开放期间的安全运行。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