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处置公示 4.07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7-04-07浏览次数:1086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处置9856台超过使用期限或已损坏且无修复价值的设备类国有资产,已通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现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请与纪委监察处联系。

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85012062。

公示时间:2017年4月7日至4月27日。

附件:处置资产清单.xls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