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室、所、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仪器设备管理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仪器设备数据的准确、完整,请各使用部门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进入“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按照附件提供的方法打印设备清单,对2016年度本部门新购的仪器设备进行核对。
核对过程中,如发现数据有误或账物不符等情况,请及时联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核对无误后,请各部门将打印的清单,经设备管理员签字、部门主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于2017年1月9日前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逸夫楼7号楼403室)存档备案。
同时,请各使用部门及时粘贴新购仪器设备标签,更新和完善设备存放地、保管人等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朱蓉,联系电话:85012137。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