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急疏散的原则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6-11-06浏览次数:6058

哪些情况下要组织应急疏散?

当所辖区域某个部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需下达该部位或区域的疏散命令,组织人员疏散,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火灾威胁到人身安全, 不能控制火势蔓延。

2、跑水、 有害气体泄漏不能控制的情况。

3、发现爆炸物或可疑爆炸物必须疏散的情况。

4、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5、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其他危及人员生命或财产情况。


组织应急疏散有哪些原则?

1、合理布置疏散路线

所谓合理的安全疏散路线,应该做到人们从着火及危险情况的房间或部位,跑到公共走道,再由公共走道到达疏散楼梯间,然后由疏散楼梯间到室外或其他安全处,一步比一步安全,不能产生“逆流”。

2、楼梯的数量要足够位置要得当

为了保证人们在火灾基危险情况时能顺利疏散,高层建筑至少应设两个疏散楼梯,并且设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上,最好是在靠近主体建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侧设置。

这是因为人们在火灾时往往是冲向熟悉的楼梯或出口,但若遇到烟火阻碍就会掉头寻找出路,只有一个疏散路线是不安全的。两个疏散楼梯过于集中也不利于疏散。

3、疏散顺序

疏散顺序,就是指先疏散哪部分人员,后疏散哪部分人员。这是制定疏散预案首先要考虑的。一般原则是先疏散着火层,然后是着火层以上楼层,最后是着火层以下楼层。

4、疏散路线

疏散路线应选择离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最近的路线,一般是沿疏散指示标志所指的方向疏散。

但如果是着火层,应考虑着火的位置。着火房间附近房间的人,应向着火相反的方向疏散。

竖向疏散一般先考虑向地面疏散,因为疏散到地面是最安全的。但也要考虑到竖向通道万一被封堵,也可以向楼顶疏散。

设有避难间、避难层的高层建筑,可考虑向避难间、避难层疏散。

5、疏散指挥

整个疏散过程必须在统一指挥下,按照预定的顺序、路线进行,否则,就可能造成混乱,影响疏散。

总指挥应当在消防控制室,各楼层或防火分区要有现场指挥员(或称引导员)。现场指挥员要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疏散情况。

6、避免设置袋形通道

袋形通道的致命弱点是只有一个疏散路线(或出口)。特别是在火灾时,一旦这个出口被火封住,处在这部分的人员就会陷入“死胡同”而难以脱险。因此,高层建筑应尽量不设置袋形通道。

7、辅助疏散设施要可靠、方便使用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不完善往往影响疏散,因此,高层建筑应根据需要,除设置疏散楼梯外,增设相应的辅助安全疏散设施,如救生软梯、救生绳、救生袋、缓降器等。这些辅助安全疏散设施要构造简单,方便操作,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