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6-09-26浏览次数:1099

各学院(系、室、所、中心):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危险事故的发生,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规定,按照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包括安全检查记录、活动照片等),并存档备查。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加强对放射性物质、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暂时不用的应妥善保管,因工作确需使用的,须派专人负责,并做好值班、使用、保管等记录。

四、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无工作任务的仪器设备,应切断电源,归类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要有专人值班和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五、因教学和科研需要,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安全运行。

学校将于国庆节前,组织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具体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