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整改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财务处:
我校接到关于省属高校(中专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后,认真组织了专题学习讨论,充分认识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考核评价专家组提出的建议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有些已经组织实施,有些正在整改之中。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 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体系,加强各类资产归口统一管理
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校长任组长的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代表学校行使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职责,领导和部署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004年5月成立的原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财务处合署),代表学校对全校国有资产实施宏观管理。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根据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需要,2016年初成立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全校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2016年6月为进一步优化校区资源配置,明晰校区功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拓展学校发展空间,我校成立了校区资源整合工作小组,及时调整了南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学校用房调配领导小组和设备协调领导小组,以全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同时,国有资产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按资产的不同形态和分类,对全校国有资产实施归口专业监督管理;各资产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有效实施具体的日常管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定期组织开展对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要求归口部门的资产管理员不断学习,强化各自归口管理的职能。
2. 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措施
学校原有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有:《南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大学房地产管理办法》、《南通大学经营性用房(地)管理办法(暂行)》、《南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南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图书馆资产管理办法》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我校针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经营性资产管理中需要加强的环节,自去年年底至今年上半年又制定和修订了《南通大学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南通大学房屋土地管理办法》、《南通大学教职工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南通大学经营性用房(地)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
3. 进一步按相关要求完善招标采购流程
我校资产采购工作,严格按照《南通大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优质、优价、优良售后服务”的基本原则,实行仪器设备的集中采购。招标采购工作由学校招标办统一监督管理,根据项目特点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资产采购工作多部门参与监督,由招标办负责抽取专家,分环节有序进行。严格前期调研、项目立项、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审核与发售、组织开标、结果审批等相关程序,所有招投标工作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流程规范。
为了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流程,我校于2016年6月发布《重申加强学校仪器设备及物品采购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学校还先后举办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系列讲座。为了进一步完善物品采购流程,学校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了“南通大学物品网上采购平台”,使设备物品采购行为更加规范化、便捷化。同时,学校正在与地方政府密切沟通,尽快将学校招标采购纳入政府公共资源采购平台统一运行和监督管理。
4. 进一步完善资产出租出借手续
为进一步完善资产出租出借手续,我校重新修订了《南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大学经营性用房(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对资产出租出借的报批、招租、收费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学校经营性用房(地)的出租出借均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凡利用学校房屋联合办学、临时借用或租用学校场地开展活动或者其它形式的计划外办班,须得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学校相应使用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时须缴纳房屋资源使用费,任何部门及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占用、出租、转让、转借公用房,各二级单位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转让房屋使用权等,条款的细化进一步理顺了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机制,完善了出租出借的手续和程序。
5. 进一步保证出租、出借收入足额上交
我校规定凡利用学校房屋和土地出租、出借或临时对外服务取得的收益一律上缴学校财务,均需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以各种理由和方式截留、转移或挪用。任何部门及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学校房产用于投资、入股、抵押和提供担保等,违者学校将收回房屋,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加收非法所得的三倍罚款,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校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及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共同做好经营性用房(地)的招租工作,并对租金的收缴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有关成本费用的提成比例和分配方法按照《南通大学有偿服务分配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6. 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实时动态管理
目前我校通过“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系统提供的标准化流程规范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现有的71个二级单位通过登录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完成资产的入库、调拨、处置、统计、盘点等工作,超级管理员和归口管理员每天登陆系统完成流程审核、账目对接、数据查询统计、系统备份等工作。通过为各二级单位配备标签打印机并及时打印新增固定资产标签,极大方便了资产的实时动态管理。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资产的实时动态管理,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我校计划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房地产管理模块,实现房地产管理数据与设备资产管理数据的交互对接,具备房地产日常管理中合同、维保、缴费信息的自动提醒等实时管理功能,现已进入实施阶段。此外,随着管理系统向移动化、便捷化方向发展,我校将借鉴其他高校移动端信息化经验,探索基于智能手机平台的移动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7. 进一步提高资产开放共享力度和大型设备使用率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切实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我校正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南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将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程度作为设备管理考核和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了鼓励校内教师使用校内仪器设备,学校加大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补助力度,全新升级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并由学校分析测试中心归口管理,全面实现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共享管理、信息查询、服务预约、使用记录、计费结算、数据统计等功能。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平台的合作,充分发挥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及专业测试技术优势,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我校将以这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不断深化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各类资源配置,全面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信息化和法制化轨道,为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南通大学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