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大人(2016)24号文《南通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经民主测评,推荐工作组研究决定同意推荐管图华同志申报研究员、李冰同志申报副研究员,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9日
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或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人事处85012084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85012133
根据通大人(2016)24号文《南通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经民主测评,推荐工作组研究决定同意推荐管图华同志申报研究员、李冰同志申报副研究员,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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