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6-05-23浏览次数:963
各位教职工:
请2015年已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原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申请购房补贴的教职工,于5月26日前到主校区7号楼404室办理领取手续,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