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煤气补贴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6-04-22浏览次数:956

各位教职工:

    请已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原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申请2015年煤气补贴的教职工,于4月28日前到主校区7号楼404室办理领取手续。届时,需携带煤气安装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教职工请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及中介公司开具的煤气安装收据或煤气公司过户证明),双职工同时申请的需附结婚证复印件。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