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公示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文件精神,经设备使用部门申请,专家鉴定,学校拟集中报废处理一批损坏无修复价值、超过使用期限不能正常使用的电子设备,现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电话:85012137。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3月30日。
附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3月25日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公示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文件精神,经设备使用部门申请,专家鉴定,学校拟集中报废处理一批损坏无修复价值、超过使用期限不能正常使用的电子设备,现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电话:85012137。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3月30日。
附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