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6-03-18浏览次数:987

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关于做好学校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学校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工作小组针对行政办公用房认真组织进行了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基础数据实地测量、用房标准人员核对、总体布局合理调配等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现就各二级单位行政办公用房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职级核定行政办公用房面积,不得超标使用,不得采用虚设、借设、加设办公人员等方法变相安排,在职人员在校内只能安排一处办公用房。

2、二级单位按照目前核定和建议的行政办公用房调整方案进行调整,目前使用办公室面积较大的,均增加办公人员,不得进行隔断或二次装修,特殊情况需专门申请。行政办公用房调整后,学校将启动其他用房调整并逐步推行公有房屋的有偿使用工作。

3、清理调整所腾出的办公用房交由学校统一调配,各二级单位不得擅自安排改变使用功能。有使用需求的,需另行申请,经学校房屋调配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调配。

4、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工作小组自3月21日起将已核定的办公用房调整方案送达各二级单位,请各二级单位抓紧落实调整工作,最迟于330前完成调整搬迁工作,41前将调整后的行政办公用房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并发电子档至邮箱zcglk@ntu.edu.cn

5、学校将于48前对各二级单位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请各二级单位认真严格做好行政办公用房的清理调整工作,以确保学校相关改革方案的顺利推进。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李世东老师,联系电话:8501213413615206502

附件:

行政办公用房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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