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5-11-17浏览次数:154

各学院(系、室、所、中心):

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不断,给师生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其中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安全事故占有相当比重,我校也存在不少这方面安全隐患,为充分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现决定开展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学院(系、室、所、中心)要从思想上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严重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认真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职责,深入开展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检查,为学校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摸清情况,积极自查。各学院(系、室、所、中心)要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安全使用规定》(附件1),掌握部门中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台件数、存放地、使用环境,检查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是否有影响安全的破损、是否通过定期安检、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完成《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对于不符合安全检查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一律督促停止使用并及时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学院(系、室、所、中心)要在整理分析各单位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自查情况的基础上,强化日常使用的安全提醒、记录和监管。将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操作步骤、日常维护、注意事项等挂放于仪器旁,培养使用人员认真、准确、及时做好使用记录的习惯,同时,要明确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的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各学院(系、室、所、中心)于2015年11月27日前将《压力容器、大功率仪器设备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邮箱:sbglk@nt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吴甲,联系电话:8501213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 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