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实验教学改革, 学校于2013年组织开展了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确定“数学实验与数学建模网络在线实验平台建设”等22个项目为2013年度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项目。现项目两年建设期已满,为了检查实验教学改革的实施情况和预期成果完成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检查验收对象为2013年度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项目(附件1)以及2012年度实验教学改革未结项验收项目(附件2)。
二、验收依据及内容
验收依据为申报时填写的《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专项资助立项申报表》。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在实验课程体系、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及手段、实验装置的改进与开发、实验教材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及预期成果的完成情况。
三、验收方法
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专项资助验收采取会议评审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会议评审,再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验收材料相关要求
1 、所有项目的结题者须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1)《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3,一式二份);
(2)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如实验课程体系、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及手段、实验装置的改进与开发、实验教材建设等;
每个项目用材料袋装好,并在袋外贴上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2 、结项材料由所在学院(系、中心)审核盖章后,于2015年12月11日前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档材料发至实验室管理科邮箱。
3 、报送的成果应与立项的项目相符,如研究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不予结项;项目未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的,不予结项,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
4 、因特殊原因不能准时结项的,须填写《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4),延期不超过一年;无故既未报送结项材料又未提交项目调整申请表的,学校将撤销该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实验教学改革”对于学校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两年来在实验教学改革中取得的经验,为其他学院(系、中心)的实验教学改革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陈美玲、李冰,联系电话:85012136,邮箱:sysgl@ntu.edu.cn。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教务处
2015 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