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公示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5-10-08浏览次数:1278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文件精神,经使用部门申请,专家鉴定,学校拟报废大客车一辆,现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电话:85012137。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附表:报废大客车情况.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