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5-08-26浏览次数:153

各学院(系、室、所、中心):

        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同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学校决定在上学期末进行的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请各学院(系、室、所、中心)按照《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南通大学实验室条件与环境管理制度》、《南通大学实验室守则》、《南通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和《南通大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实验室防火、防爆及防盗设施检查    
各学院(系、室、所、中心)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严格操作流程,同时及时填写《南通大学实验室检查记录》。
认真检查实验室电路、上下水、通风照明、房屋设施及门窗情况,尤其是有大功率设备、特种设备等的实验场所,要逐一进行仔细排查,如发现线路老化、线路负荷过大、上下水滴漏、门窗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申报维修,同时停止使用存在隐患的设备设施。
对于易燃易爆气体钢瓶和消毒锅等压力容器,应严格按规定存放于专门地点,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开关,严禁违章操作。实验室开放使用过程中必须有工作人员值班。严禁乱拉电线、乱接气管水管以及将实验室交由学生私自管理。需使用明火的实验,必须始终有人在场,不得随意离开。
实验场所装修禁止使用泡沫夹心板,如是可燃性泡沫夹心板须提出整改方案。今后实验教学环境中所使用的彩钢板必须选用达到现行消防安全要求的阻燃性材料。
2 、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及存放检查
凡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实验用具及用品的管理工作,对化学危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加保管;危险品的购买、领用须有专人审批,专人保管,限量发放,对领、用、剩、废、耗的数量有详细记录,用剩数量须及时退库,任何人不得将化学危险品带出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麻醉、放射、腐蚀等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存放,从严管理。
3 、实验室卫生环境检查
检查实验室卫生环境,及时清除各类垃圾,严格实验室管理,清理安全及消防通道,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
请各学院(系、室、所、中心)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和化学危险品使用存放的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措施,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请各学院(系、室、所、中心)将自查报告于 2015 8 29 日前将电子档发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陈美玲、李冰,联系电话: 85012136 ,邮箱: sysgl@nt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