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车报废处置公示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5-05-07浏览次数:434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文件精神,经使用部门申请,专家鉴定,学校拟报废两辆大客车,现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电话:85012137

公示时间:201557日至513日。

附表: 报废大客车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