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次数:153

各学院(系、所、中心):

近期,高校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了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同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学校决定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请各学院按照《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南通大学实验室条件与环境管理制度》、《南通大学实验室守则》、《南通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和《南通大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实验室防火、防爆及防盗设施检查

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落实相应的安全守则,做到制度守则上墙,严格操作流程,同时及时填写《南通大学实验室检查记录》。

认真检查实验室电路、上下水、通风照明、房屋设施及门窗情况。对于线路老化、线路负荷过大、上下水滴漏、门窗损坏等情况及时进行申报维修,同时停止使用存在隐患的设备设施。

对于易燃易爆气体钢瓶和消毒锅等压力容器,应严格按规定存放于专门地点,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开关,严禁违章操作。实验室开放使用过程中必须有工作人员值班。严禁乱拉电线、乱接气管水管以及将实验室交由学生私自管理。需使用明火的实验,必须有人在场,不得随意离开。

2、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及存放检查

凡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要进一步做好实验用具及用品的管理工作,对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必须有精确的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危险品的购买、领用须有专人审批,专人保管,限量发放,对领、用、剩、废、耗的数量有详细记录,用剩数量须及时退库,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麻醉、放射、腐蚀等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存放,从严管理。

3、实验室卫生环境检查

检查实验室卫生环境,及时清除各类垃圾,严格实验室管理,清理安全及消防通道,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

请各学院(系、所、中心)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措施,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请各学院(系、所、中心)将自查报告于 2015420日前 将电子档发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陈美玲、李冰,联系电话:85012136,邮箱:sysgl@nt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 年4 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