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5-03-20浏览次数:154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

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学院(系、中心)对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编写及网站建设工作,并于2015420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附件2)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发电子档到实验室管理科邮箱。

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申报2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陈美玲、李冰;联系电话:85012136;电子邮箱:sysgl@ntu.edu.cn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