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中心):
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学院(系、中心)对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编写及网站建设工作,并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附件2)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发电子档到实验室管理科邮箱。
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申报2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陈美玲、李冰;联系电话:85012136;电子邮箱:sysgl@ntu.edu.cn。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