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2年度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4-11-05浏览次数:435

各学院(系、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实验教学改革,学校于2012年组织开展了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确定“基于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办公软件上机实验教学改革”等17个项目为2012年度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项目。现项目两年建设期已满,为了检查实验教学改革的实施情况和预期成果完成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检查验收的对象为2012年学校批准的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及内容

验收依据为申报时填写的《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专项资助立项申报表》。验收内容包括:项目两年来在实验课程体系、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及手段、实验装置的改进与开发、实验教材建设等方面深入进行教学改革所做的工作及预期成果的完成情况。

三、验收方法

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专项资助验收采取会议评审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将组织专家先对所有项目进行会议评审,后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再组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验收,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验收材料相关要求

1、所有项目的结题者须填写结项材料包括:

1)《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2,一式二份);

2)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复印件一份),如实验课程体系、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及手段、实验装置的改进与开发、实验教材建设等;

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2、以上结项材料由所在学院(系、中心)审核盖章后,于 20141128前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3、报送的成果应与立项的项目相符,如研究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不予结项;项目未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的,不予结项,学校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4、因特殊原因不能准时结项的,须填写《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表》,延期不超过一年;无故既未报送结项材料又未提交项目调整申请表的,学校将撤销该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项目要充分认识实验教学改革对于学校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两年来在实验教学改革中取得的经验,为我校其他学院(系、中心)的实验教学改革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吴凡、李冰,联系电话:85012136

 

附件:

附件12012年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立项名单

附件2、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

附件3、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