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实验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实验课程的整合研究与实践,凝练高层次、高水平的具有推广与示范价值实验教学成果,提高我校实验教学质量,决定开展南通大学2014年度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原则
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应围绕学校教学中心工作,结合我校“十二五”规划和《南通大学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通大〔2013〕29号)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针对我校课程教学改革中存在的或拟解决的具体问题确定研究方向,着重从实验教学的目的和实验的本义出发,重新认识实验与实验教学,重新构建实验教学体系,基于问题或项目设计实验课程,使实验教学真正再现一个完整的实验过程,让学生在这过程中综合运用其知识、能力,自主完成设定的教学目标,激发专业兴趣和学习主动性,全方位地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二、项目立项要求
本轮资助的实验教学改革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实验课程体系与内容创新、实验项目(综合性、设计性、开放性)建设、实验教学法改进、实验技术和实验装置的改进与开发、实验教材的编写等方面,鼓励申报综合性的改革项目,也可就上述范围的某些方面单独申请立项。立项要求具体如下:
1、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本轮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项目共设20项,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两年,最终以建设目标为依据,分阶段组织验收。
三、项目申报人资格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的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人员。
2、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教学管理或实验室管理经验。
3、有较强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研究工作。
4、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1项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项目,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主持人)。在研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四、项目资助方式
经审批同意立项的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同时由教务处列为南通大学教学改革课题,资助改革方案的研究与制定;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要的仪器设备费(含对外支付的设备研制、加工、安装、测试费)、材料费、对外支付的软件编制开发费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视实际需要给予资助;实验教材编写列入学校教材建设立项。
五、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人认真填写《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专项资助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交所在学院(系、中心)。
2、各学院(系、中心)统一汇总、推荐,并进行排序,填写《南通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专项资助立项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3、以上材料由所在学院(系、中心)审核盖章后,于2014年11月14日前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ysgl@ntu.edu.cn。
六、项目审批
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建设要求“保证重点、提高效益、专款专用”,以学校培养计划、实验教学大纲为依据,采用立项、论证、实施监督、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的结果确定立项项目,发文公布。
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吴凡、李冰,联系电话:85012136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教 务 处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