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中心):
为科学、合理使用实验室建设资金,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院、系、中心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求,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本轮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计划以立项的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分“新建专业实验室项目”、“仪器设备更新添加项目”两大类。
1、新建专业实验室项目:是指近年来我校新增设的专业,为满足专业实验教学需要所需配置的仪器设备。
2、仪器设备更新添加项目:仅限于现有仪器设备因老化、淘汰而报废的增补,或因学生人数增加、现有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能满足基本实验教学需求而必须增添的仪器设备。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系、中心)根据实验教学实际需求,分别对照上述两种项目分类,新建专业实验室项目以新建专业为单位、仪器设备更新添加项目以实验分室为单位,详细填写《南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表》(附件1、2)。
2、“新建专业实验室项目”采取分年度实施的方式,本次申报仅限于2014年度因本专业教学需要(可与其他专业共享者除外)所需建设的专业实验室,申报时须提供相应的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等支撑材料复印件;“仪器设备更新添加项目”申请表中必须详细注明开课所面向专业的学生人数变化情况或报废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置单号。
3、申请表中课程名称、实验时数等课程信息须与2011年12月编印的《南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相一致(培养方案有调整的,须附教务处批复)。
4、所有项目须附《南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申请表》,表中仪器设备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调整。
5、单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证,并填写《南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3)。
6、所有实验室建设项目,请在现有部门用房条件内规划。
三、时间要求
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需经学院(系、中心)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申报材料齐全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各一份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凡不符合上述“申报要求”的申请均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吴凡,联系电话:85012136,邮箱:sysgl@ntu.edu.cn。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