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公示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3-09-23浏览次数:891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报废处理一批没有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现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请与纪委监察处联系。

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85012881。

公示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附表:报废资产清单.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