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2-05-30浏览次数:428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

现将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215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编写和网站的建设,于 68日前 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实践教育中心)》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发送一份电子档到实验室管理科邮箱。

这次"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每所高校限报2个。我处将组织专家先期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陈美玲、吴凡

  话:85012136

  箱:sysgl@nt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实践教育中心).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