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9-09-26浏览次数:689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国庆假期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19〕9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在节前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确保节日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切断,探测及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二、各单位应加强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麻醉类药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特种设备和射线装置管理,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生物病原体和放射源等,需要上锁或上双锁的必须严格执行。

三、假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未经允许进入实验室;实验室责任人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各实验室、机房的门钥匙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

四、如遇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并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降低人员伤害、减少财产损失。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