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处置资产数量3169台件,账面价值:8,104,977.10元,超过使用期限或已损坏且无修复价值的设备类国有资产,已通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监察处、国资处联系。
公示时间: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15日。
联系电话:
85012062(监察处)、85012137(国资处)
处置明细单.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