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室、所、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按照《南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对我校大型仪器设备进行考核,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考核对象
单台(套、件)价格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使用情况。
二、考核安排
考核分为仪器负责人自查,学院考核,学校核查三个阶段。
(一)仪器负责人自查
仪器负责人对所负责大型仪器设备上一学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好填报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考核内容,按时将自查结果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二)学院考核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仪器负责人上报的自查结果进行全面核实,并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2018-2019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啬园校区综合楼215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214866679@qq.com。
(三)学校核查
学校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采取听、看、评的方式进行,主要任务是:1.核查单台大型仪器设备的各项支撑材料;2.总结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先进经验;3.发现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4.指导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5.提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效益考核工作方案中需要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安排年度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和维修经费的重要参考。
未尽事宜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吴甲,联系电话:85012958。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3日